新闻资讯
出口肯尼亚必看!清关要求最新通知!

出口肯尼亚提醒,收KRA 最新通知!!!

从7月1日开始,出口到肯尼亚的货物不仅需要PVOC/COC证书,还需办原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请及时办理。


肯尼亚税务局(KRA)谨通知所有进口商、报关行及公众,根据《税收程序法》第 44A 条(经 2025 年财政法案修订)的规定,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所有进口至肯尼亚的货物必须附有由出口国主管当局签发的原产地证书(COO)。


这标志着与以往做法的重大转变,此前只有在优惠贸易安排下的货物才需要原产地证书以确定原产地并享受关税优惠。


要求与指南:

主管当局是指出口国政府机构或官方指定的有权签发原产地证书的机构。


原产地证书若包含以下信息则视为有效:

1. 出口商名称及地址;

2.进口商名称及地址;

3. 原产地港;

4.货物的准确描述;

5.货物数量;

6.原产国;

7.目的地国家。


该法案还规定了不遵守规定的处罚后果,这可能导致货物被扣押或没收给专员或授权官员。


过渡措施:

为了便于在这一新要求下清关,当局特此给予一个有限的窗口期,直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以便进口商有时间获取所需文件,同时确保平稳过渡到全面合规。


因此,进口商应尽早与供应商联系,确保符合这一要求;确保所有未来发货均附有出口国主管当局签发的有效原产地证书。


请注意,在此窗口期结束后,不合规的货物将按照法案规定予以没收。


肯尼亚税务局(KRA)仍致力于促进合法贸易,同时确保全面遵守法律。

上海心海报关有限公司 是一家专注于提供海运出口报关及配套服务的出口报关企业,在上海各口岸业务现场均设有海运   出口报关服务网点,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海运出口报关 服务。海运出口报关服务热线  021-35311787

                                                                                      本文来源综合整理自e认检,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返回
列表
上一条泰国榴莲出口发布强制认证新规!已于7月10日正式实施
下一条 美越关税调整,中国出口企业如何化危为机?